各院(部):
为进一步完善我校教学管理体制,强化教研室的功能,更好的发挥教研室在立德树人、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中的重要作用,根据我校实际情况,教务处起草了《安阳工学院教研室建设与管理规定(试行)》。现发送至各院(部),请认真组织研究并提出修改意见,于3月22日前将反馈意见以书面形式报送至教务处,电子版通过办公系统发送至教务处办公室邮箱。
未尽事宜,请联系2909756。
附件:《安阳工学院教研室建设与管理规定(试行)》
教务处
2017年3月14日
上一条:关于评选2017年度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申报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资助项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