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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排部署春季学期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2-18     资料来源: 教务处     浏览次数:

1、开学工作:积极做好开学各项工作,请各院(部)在第一周(2月20日~2月24日)以部门为单位进行期初教学检查,确保教学秩序正常运行。教务处将组织相关人员对教师上下课情况、教案、教学进度等进行检查。第一、二周不允许调课,按现课表执行。(特殊情况者需报教务处处长审批)

2、成绩录入:请各教学部门将上学期各科成绩在网上录入完毕,以免影响学生成绩查询和开学补考工作。(学校将对未按时提交成绩单、试卷分析和录入成绩的教师进行通报,情节严重者(影响补考工作)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补考工作安排:请各院(部)在第二周组织对上一学期学生不及格课程的补考工作(包括专业课和公修课)。相关要求如下:

①请各院(部)在第一周周三前(2月22日)上报补考课程安排情况表(格式参考期末考试安排表)和各课程不及格学生名单。(纸质、电子材料交予教务处侯晓兵老师);负责公修课的部门可向教务处申请教室后,由本部门安排组织补考(包括试卷印制、考场安排、监考教师)。

②要求各院(部)监考教师严格按照监考规范进行监考,各院(部)相关领导、教务处人员进行巡考。

③考试结束3天后将考试成绩报教务处并录入成绩。

4、实践教学工作安排: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本学期仍将重点检查实践教学环节,请各学院按时报送下述材料,以保证实践教学顺利开展。

① 请还未报送2017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计划》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的学院,务必于2月24日之前报送。

② 上学期实践教学专项检查总结报告与各学院反馈意见随后下发,请各学院认真梳理存在问题并形成整改意见,于3月3日之前报送。

③ 各学院将本学期《实验计划书》、《实验教学计划汇总表》、《实验课课程表》、《课程设计计划汇总表》和《实习计划汇总表》等材料于3月10日之前报送,表格见附件1 。《实验课课程表》要注意安排的可行性和内容的准确性,报送至教务处后将不可随意变更,执行过程中确需调整请履行相关手续。

④ 各学院继续做好实验室开放工作,汇总并填写上学期《实验室开放项目实际情况统计表》和本学期《开放实验项目申报表》、《开放实验项目计划表》,并于3月17日之前报送,表格见附件1 。

以上材料请将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行政楼216房间南),电子版通过办公系统发送至教务处杜章永老师邮箱。

5、专升本学生返校:请各学院通知有专升本意向的学生于2月19日之前返校,在校内复习,以便能及时接到教育厅专升本相关通知,并于2月24日(周五)前报送2017届专科毕业生报考“专升本”考试学生名单。(注:学生必须持有二代身份证才可进行报名工作)。

6、毕业补考安排:2015届毕业生不及格课程补考暂定于4月上旬,请各学院统计毕业生中不及格学生名单及相关不及格课程,于2月24日(周五)之前报送教务处。表格见附件2。

7、考试改革:按照安工院[2007]48号文件《关于深化考试改革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要求,还未报送本学期拟进行考试改革课程的学院,请部门领导审批后于2月24日(周五)之前报送教务处,并将改革内容通知到学生。(逾期不再进行受理)

8、专业建设:根据上学期教务处35号通知,各学院请于2月24日(周五)前报送“十三五”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等材料。

9、教师进修:请各院(部)于2月24日(周五)前办理课程进修(顶岗实习)等手续。

 

教务处

2017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