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学校各部门:
为做好2018年度河南省科技创新杰出人才杰出青年的申报工作,根据河南省科技厅《关于申报2018年度河南省科技创新杰出人才杰出青年的通知》(豫科人才〔2017〕10号)的有关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请者应满足《河南省科技创新杰出人才管理办法》(附件1)和《河南省科技创新杰出青年管理办法》(附件2)所要求的基本条件。
(二)河南省科技创新杰出人才杰出青年的申报按照隶属关系申报,我校需通过安阳市科学技术局申报。
(三)河南省科技创新杰出人才杰出青年实行限额推荐。凡已获得过同类项目资助的,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科技创新杰出人才
科技创新杰出人才的申请者,除《河南省科技创新杰出人才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申请当年12月31日未满57周岁;
2.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五年以上(证件签发日期到受理申请当年12月31日满五年);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前五名主要完成人、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前三名主要完成人、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的第一完成人;
(4)国家科技创新基地(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实验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新型研发机构、优势特色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及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高层次创新创业平台主要技术负责人;
(5)“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万人计划”和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人选,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技专家,河南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河南省优秀专家,河南省科技创新杰出青年获得者等;
(6)已取得了突出的科研成绩(如在Science、Nature和Cell等国际顶尖期刊上发表论文等)。
(二)科技创新杰出青年
科技创新杰出青年的申请者,除《河南省科技创新杰出青年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申请当年12月31日未满40周岁;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博士学位两年以上(证件签发日期到受理申请当年12月31日满两年)。
(2)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已取得了突出的科研成绩(如在Science、Nature和Cell等国际顶尖期刊上发表论文等)。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科技创新杰出人才、科技创新杰出青年项目需填报《河南省科技创新杰出人才杰出青年申请书》(附件3)。
(二)需提供的附件材料
1.附件材料目录,包括附件页码;
2.已完成科研项目的计划任务书、验收结论(意见)及验收专家组名单等复印件;
3.已获科技奖励等证书(证明)复印件;
4.已授权的发明专利等知识产权旁证材料复印件;
5.已发表论文首页复印件,SCIE/EI检索报告、JCR分区等旁证材料复印件;
6. 已出版著作封面、编者页、版权页复印件;
7.申请者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
8.申请者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申报材料不得填写任何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所有内容应可公开。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请者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将申请材料于10月15日前送至科研处张天鹏进行初审(初审材料不需要装订,申请材料需要提交到安阳市科技局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有针对性的准备正式材料。
(二)申请者需登录“河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平台(http://xm.hnkjt.gov.cn/)”,按要求填写《申请书》,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后提交至科研处。
申报材料应当完整、真实,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一经提交,将不允许修改。
(三)在线填报、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为10月16日0时至10月30日24时。
(四)纸质申请材料由系统导出的PDF格式文档打印生成,连同相关附件材料竖向左侧装订(不要另加封面),装订后报送科研处审核盖章。
申请人于11月3日前将《申请书》纸质申报材料一式3份、《汇总表》(附件4)一式1份交科研处张天鹏,由科研处统一推荐上报。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张天鹏
联系电话:2909869
科研处
2017.9.30
附件:
1、河南省科技创新杰出人才管理办法
2、河南省科技创新杰出青年管理办法
3、河南省科技创新杰出人才杰出青年申请书
4、河南省科技创新杰出人才杰出青年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