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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讲座教授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10-25     资料来源: 教务处     浏览次数:

各院(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讲座教授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高〔2017〕875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各院部应围绕我省“三区一群”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结合学科建设和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实际,突出“高精尖缺”导向,与我省教育、科技和人才规划结合,与国家和省重大科研和工程项目结合,与创新平台和创新基地建设结合,与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新兴交叉学科建设结合,按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科学合理制定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岗位设置规划。岗位设置应明确重点突破的研究方向和研究任务,每个学科设置一个省特聘教授岗位和一个讲座教授岗位。

二、人选条件

1.特聘教授、讲座教授人选应符合《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岗位制度实施办法》(豫教高〔2017〕124号)规定的基本条件。

2.特聘教授人选的年龄要求为:截至2017年1月1日,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人选年龄不超过47周岁(1969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年龄不超过57周岁(1959年1月1日后出生)。讲座教授人选年龄不限,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

3.已获聘国家“千人计划”、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 、省“百人计划”等其他重大人才计划,聘期内不再申报河南省特聘教授。

4.非现任校级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如为学校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须本人写出书面辞职保证书,报请学校党委同意,如其聘任为省特聘教授即免去其职务。

三、工作要求

1.加大引才力度。各院部要高度重视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人才规划,积极采取措施,通过直接招聘、师生传承、学术交流、专家推荐等多种渠道,从校外引进省特聘教授、讲座教授。直接从校外引进及近三年回国的人选应不少于推荐人选的50%。

2.严把人选质量。本次申报不限定名额。各院部要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招聘遴选条件,严把人选质量条件,切实做到优中选优、宁缺毋滥。不得连续两次推荐同一岗位候选人,两次未通过评审的岗位候选人原则上不再申报。要增强人才安全和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对推荐人选学术道德、职业品德等方面的考察,做好引进人才过程中的法律、商业等风险评估、预防和处置工作。同一岗位只能推荐1名人选。

3.严格推荐程序。申报候选人要认真、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空项、漏项。各院部应组织相关专家对候选人进行遴选,择优推荐。人选推荐材料要在所在院部公示一周,对公示期间反映的异议,要认真组织调查,有关异议材料及调查结论随申报材料一并报送。各院部党委应严格人选的政治标准和师德表现,对所有推荐人选研究提出书面意见。省内高校之间原则上不得选聘,如确有必要,申报学校需经候选人所在学校书面同意。

四、材料报送

各院部务必于11月17日将所有申报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逾期不再受理。需要报送的材料包括:

1. 2017-2020年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岗位设置规划表1份。

2.推荐函1份。需说明人选遴选程序、结果公示及异议处理、材料真实性审核、保密处理情况。从省内其他高校招聘特聘教授候选人的,需附上候选人所在高校出具的同意函。

3.各院部党委对所推荐候选人政治表现、师德学风等情况的书面意见1份。候选人如为学校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须本人写出书面辞职保证书,报请学校党委同意。

4.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1份。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讲座)教授候选人基本信息表1份。

5.候选人推荐表和附件材料每人3份,附件材料包括证明材料和论文著作两部分,装订成册。

第一部分:证明材料

(1)证明材料目录;

(2)个人身份有关证明材料:有效身份证件(出生年月与证件不一致的需提供学校党委提供的 《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第一页,无该表的由学校党委出具认定材料)、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证明(含学术兼职)等材料;

(3)科学研究相关证明材料: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专利、奖励荣誉及在国际学术会议担任职务、作大会报告或特邀报告的证明材料,论文的检索证明(原件,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本领域专家肯定性评价的证明材料;

(4)人才培养相关证明材料:推荐表中列举的为本科授课、研究生培养及教学项目、奖励荣誉的证明材料,本领域专家肯定性评价的证明材料。

第二部分:论文著作

(1)论文著作目录;

(2)推荐表中列举的 5 篇代表性论文 (著作) 的全文 (封面、目录和核心章节);

(3)推荐表中列举的其他论文(著作)的首页(封面)。

6.前述第1、2、3、4项电子材料发至联系人办公系统邮箱或直接报送。第5项电子材料转化为PDF格式文件,候选人登陆人才强校网络平台(网址:http://rcqx.open.ha.cn/)进行上传,填报时间:11月 20-24日,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7.报送相关材料时,若涉及保密信息,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的有关规定,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

联系人:梁冰 臧雨亭 咨询电话:2909756

报送地址:行政楼216房间北侧。

 

 

教务处

2017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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