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教务处定于第十周进行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各院(部)负责全面自查,教务处组织对理论教学、实践教学等抽查。为做好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教学秩序检查
教务处将不定期对教师的上下课情况进行抽查,本周各院(部)自行组织检查。
2、理论教学检查
(1)各院(部)对本部门教师理论教学情况进行自查,检查表见附件。
(2) 教务处在每个教学部门随机抽查若干名教师,请各部门将抽查教师的教学计划进度表、教案、教师日志、学生作业(20份)按要求准备好,并将待查材料置于各院部办公室,学校督导组将于本周三下午三点半到本周四下午五点半之间分赴各院部进行检查。各院部应提前准备好检查用表,同时指派专人负责接洽工作。具体抽查名单见附件。另外,请各院部将院长(主任)、副院长(副主任)本学期的听课记录本收齐后装入档案袋中并于本周三交至教务处216房间北侧。
3、实践教学检查
请各院(部)对本部门实践教学情况进行自查,学校将进行抽查,检查表见附件。具体包括:实验课程按教学计划开出情况、实验课教师上下课情况、实验课学生到课率情况、实验报告批改等情况;课程设计、实习环节按教学计划开出情况、教师指导情况、学生实习考核表填报批改等情况。
4、教学管理工作检查
各院(部)请于第十周对本部门教学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并将检查结果做好存档工作,检查表见附件。
5、根据以上各项工作的自查情况,各院(部)针对存在问题给出解决措施并写出自查报告。
6、报送材料要求:
请各部门将期中教学检查自查报告于11月15日(下周三)前报给223房间毛老师(含电子文档)。
教务处
2017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