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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度校科研基金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7-12-29     资料来源: 科研处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各位老师:

为培育高层次科研项目,促进我校科研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我校科研水平和科研竞争力,推进我校科研工作可持续发展,按照安工院[2013]43号《安阳工学院科研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学校启动2018年度校科研基金申报工作,申报要求如下:

一、资助范围

校科研基金是培育高层次项目的种子基金,主要用于资助为申报国家级科研项目(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和省部级重大项目(如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省杰出人才创新基金项目等)的前期预研,以及有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前景,能发展成重大横向项目或前景良好的高科技产品的前期预研。向产学研合作项目倾斜。

国家或省部级重大预研项目的选题应符合国家课题或省重大课题指南范围,创新性强,立论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可获得新的科学发展或取得重要进展。

二、资助方式与额度

项目资助方式与经费额度按安工院[2013]43号《安阳工学院科研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执行。

三、申报者条件

1.校科研基金项目的申报者必须是我校在职教师。

2.申请者原则上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中级职称者申请须有两名高级职称同行专家推荐,推荐者应认真负责地介绍申请者的业务素质、研究能力、课题价值与可行性。

3.申报者本人应能够承担项目的具体研究工作,并能投入充分的研究时间,所在部门能够提供基本的研究条件。

4.项目申报限项筛查。

(1)项目主持人要求。项目主持人本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作为其它项目团队成员申报不能超过1项;本次申报校青年基金或校博士启动基金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在研校级科研基金项目(校基金、校青年基金、校博士启动基金)主持人不得申报;在研国家级和省部级项目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校科研基金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研究期间及项目结项2年内始终未能以主持人身份获得1项省部级以上立项项目,不得以主持人身份申请。

(2)项目团队成员要求。作为项目团队成员最多参加2个项目的申报。

(3)项目研究内容要求。项目研究内容已获得国家、省部级、市厅级科技项目立项的,不得重复或变相重复申报。

四、申报程序

1.申请者须填写《安阳工学院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 

2.申请者所在部门负责对本单位项目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限项筛查和评议排队,然后填写《安阳工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

五、校科研基金项目管理

1.学校按照申请书的内容对项目实行目标管理。

2.项目资助经费使用按安工院[2015]73号《安阳工学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文件规定执行。

3.校科研基金项目完成年限一般不超过两年,原则上不予以延期,确系无法克服的客观原因造成不能按期完成项目者,该项目主持人可向科研处申请延期,但延期最多不超过一年。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完成项目或未经同意擅自延期完成项目者,该项目将被终止执行,同时三年内该项目负责人不得通过学校申报各类纵向科研项目。

4.研究期内不得调换负责人,如遇特殊情况,原负责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所在部门报告,由所在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后报科研处,以便做出妥善处理。

六、申报须知

1. 产学研合作项目应在申请书中注明合作单位名称、合作研究内容及合作研究基础,并签订合作协议附申请书后。

2.《安阳工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5份,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交电子版。

3.《安阳工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纸质材料1份,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交电子版。

以上材料收集完整后,以部门为单位由科研秘书提交。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申报,谢谢配合!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1月13日前

报送地点:科研处217室

联系电话:5366585

联系人:储泽楠  毛海辰

 

科研处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