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位老师: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科研工作,调动广大青年教师的科研积极性,提高学校整体科研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按照安工院[2013]44号《安阳工学院青年科研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学校启动2018年度校青年科研基金申报工作,申报要求如下:
一、资助范围
校青年基金资助有利于我校学科建设、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优势和交叉学科前沿项目。向产学研合作项目倾斜。
二、资助方式与额度
项目资助方式与经费额度按安工院[2013]44号《安阳工学院青年科研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执行。
三、申请者条件
1.申请当年1月1日年龄在39周岁以下的我校在职教师。
2.学术思想活跃,学风端正,工作勤奋,有开拓、创新精神,能独立开展研究工作。
3.具有领导项目组开展研究工作的能力,项目组成员以青年教师为主。
4.符合条件的青年教师原则上只能得到一次青年教师科研基金项目的资助。
5.项目申报限项筛查。
(1)项目主持人要求。项目主持人本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作为其它项目团队成员申报不能超过1项。本次申报校科研基金项目或校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在研校级科研基金项目(校基金、校青年基金、校博士启动基金)主持人不得申报;已获省级及以上纵向科研经费资助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2)项目团队成员要求。作为项目团队成员最多参加2个项目的申报。
(3)项目研究内容要求。项目研究内容已获得国家、省部级、市厅级科技项目立项的,不得重复或变相重复申报。
四、申报程序
1.申请者应填写《安阳工学院青年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并由本单位两名高级职称教师推荐,推荐者应认真负责地介绍申请者的业务素质、研究能力和科学作风,对被推荐者研究课题的意义、学术思想、研究方案的设计、研究工作基础等作出客观评价。
2.申请者所在部门负责对本单位项目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限项筛查和评议排队,然后填写《安阳工学院青年科研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
五、校青年基金项目项目管理
1.项目资助经费使用按安工院[2015]73号《安阳工学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文件规定执行。
2.对不属于正常科研探索或不能完成的青年基金项目,要
追回已投入的科研经费。
3.校青年基金项目完成年限一般不超过两年。
4.校青年基金项目结束后,项目承担人应该认真总结研究成果,提交成果全部材料,办理结项手续。项目成果的验收、评议、鉴定、奖励、推广和专利申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六、申报须知
1. 产学研合作项目应在申请书中注明合作单位名称、合作研究内容及合作研究基础,并签订合作协议附申请书后。
2.《安阳工学院青年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5份,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交电子版。
3.《安阳工学院青年科研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纸质材料1份,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交电子版。
以上材料收集完整后,以部门为单位由科研秘书提交。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申报,谢谢配合!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1月13日前
报送地点:科研处217室
联系电话: 5366585
联系人:储泽楠 毛海辰
附件:1. 《安阳工学院青年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
2. 《安阳工学院青年科研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