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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年度河南省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软科学)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8-09-26     资料来源: 科研处     浏览次数:

各院(部)、学校各部门: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开展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路径等研究,助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决定组织申报2019年度省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软科学)项目。为进一步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加大科技领域“放管服”,构建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正诚信的项目管理机制,软科学项目将简化申报流程,实行限额推荐,组织网络评审,全面推行“四公示”制度,不断提升创新服务水平。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是河南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以及其他具有研发能力的事业单位,单位治理机制健全,管理规范,信用记录良好,具备承担项目实施的能力;同一申报单位须通过单个推荐部门申报,不得多头申报。重大项目应有明确的成果应用单位,最终研究成果要能够应用于起草制定法律法规、发展规划、政策文件、工作方案等重大决策中。    

(二)我校申报限额10项。省内单位与国内知名高校、科研院所以及有实力的软科学研究机构作为协作单位共同申报重大项目,予以优先支持。鼓励研究部门和决策部门对接联合,跨学科、跨部门、跨单位联合开展研究。

(三)项目申请人填写申报材料时,须按照填报要求注意信息回避。此次网络评审将采取“一随机、两自动”的双盲评审方式,计算机随机抽取专家、自动进行项目分组、自动通知专家,最终依据网络评审结果确定项目立项。对未按要求进行信息回避的,将按无效申报处理。

(四)同一项目已获得国家、省、市立项的,严禁重复或变相重复申请专项资金立项支持。同一项目申请人已承担省财政支持的科研项目尚未结项或验收的,不得申请新的项目资金;在同一类科技计划中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得再以项目主要完成人(前三名)的身份参与其他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每年只能承担一个省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申报同一年度多类计划项目的,将根据各类计划项目立项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查重确定。   

(五)加强信息公开公示,项目申报单位拟推荐项目情况需经内部公示,公示无异议的项目通过主管部门(单位)审核推荐。省科技厅在项目受理、立项、结项等三个环节实行网上公开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推荐方式

(一)隶属于省直部门(单位)的通过省直部门(单位)申报;

(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国家高新区、国家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项目通过管委会申报;

(三)省科技厅所属科研事业单位、代管单位申报项目由厅总师办审核推荐;

(四)其他单位均通过所在省辖市或省直管县(市)科技主管部门申报;市县财政部门(省直财务部门)项目预算申报书按照预算管理级次进行审核报送。

三、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按照指南要求,登录“河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平台(http://xm.hnkjt.gov.cn/)”填写项目申报书和预算申报书。重大项目经费支持额度为30万元,重点项目经费支持额度为12万元,一般项目经费支持额度为3万元,学校自筹经费按照1:0.5的比例填写。请按支持额度做好项目经费预算。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即项目完成时间不晚于2020年12月;一般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一年,即项目完成时间不晚于2019年12月。

(二)提交材料。在线填报、提交申请材料截止到10月16日,系统导出打印申报书和预算书各2份。请各位科研秘书老师在截止时间之前填写打印汇总表1份,将纸质申请书、预算书和汇总表报送至科研处217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科研处办公室邮箱。

请各项目申请人、科研秘书严格按照时间要求进行填报提交,逾期不再受理;系统关闭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修改、补充申报材料。

联系人:储泽楠 、毛海辰          

联系电话:5366585

 

附件:

1.2019年度省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软科学)项目指南

2.河南省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软科学)项目申请书(参考模板)

3. 河南省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软科学)项目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