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安阳工学院公告
关于推荐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省优秀教师人选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北校区:
  根据省人事厅、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豫人公[2007]18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通知如下:
  一、 推荐名额
    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1个 省级优秀教师3人
  二、 推荐范围和条件
    根据豫人公[2007]18号文件规定: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优秀教师推荐范围和条件如下。
  (一)推荐范围:
  1、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推荐范围:高等学校的参评对象须为内设二级机构,如院(系、部)、处、重点教学科研基地或团队等。
  2、省优秀教师的推荐范围为:2004年以来,在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取得显著成绩的专任教师。2001年以来已获“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及其以上奖励的人员,已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专家、省级及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享受省级及以上政府特殊津贴等人员,以及2005年以来获得省市师德标兵荣誉称号的人员,一般不再参与推荐。
  (二)推荐条件:
  1、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的推荐条件为: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积极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领导班子团结协调,勤政廉政,依法治教,规范管理,注重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素质提升,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开拓创新精神,并具备下列条件:
  重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教风好,学风正,教学质量高,在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等方面成绩突出,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教学科研单位,包括院(系、部)、重点教学科研基地、创新团队等;在党建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教学管理、科研管理、社会服务、招生就业、资助家庭困难学生等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相关职能部门。
  2、省优秀教师的推荐条件为:
  ①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热爱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成长,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②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其中,高等学校教授、副教授参评优秀教师,必须完成学校规定的本科教学工作量),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
  ③在教育教学研究、科研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或者明显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④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学校建设方面有成绩突出。
  教师参评必须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原则上应受过县级政府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及以上表彰,从事教育教学工作6年以上。
  三、 推荐方法
  各部门要认真组织,民主推荐,经党政联席会研究后,确定本部门1名优秀教师人选,其他部门2名优秀教师人选;1个先进集体人选。
  四、 要求
  各部门推荐结果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务于6月20日下午5:00之前报人事处。联系人:张春蓉 联系电话:2909985

  附:1、省人事厅、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豫人公[2007]18号)

                                                  人事处
                                                  教务处
                                                  2007年6月18日